身份:吧成员 积分:46 注册:20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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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南通市港闸区信鸽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常委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和民政部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七条 鸽协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鸽协常委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奖励或惩罚; (六)、决定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鸽协常委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建议须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鸽协常委会每年固定召开一次会议,平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有知识文化; (二)、熟悉信鸽业务,在信鸽界有较大影响和较好口碑;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其中本会秘书长设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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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鸽不交友,可以不养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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