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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金园赛鸽棚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赛鸽棚 2005年第九届幼鸽大赛规程 一、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 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地区信鸽协会及俱乐部发放的2005年固定足环。 3、 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左右的健康雏鸽。 4、 周边市、地区协会及俱乐部或个人组织增设赛区决赛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赛区须具备60羽以上参赛鸽。 二、 参赛方法及费用: 1、 本届采用送参赛鸽每羽参赛费先收130元(含电子环30元),也可一次性缴交参赛费330元。 2、 训飞前查棚公布名单,如查棚后参赛鸽存在时,应在当月十五天内补交参赛鸽每羽200元,若无补款者,视无鸽主处理,可由他人或赛鸽棚认可补款,进行参赛时,享有获奖同等待遇,否则由鸽棚自行处理。 三、 比赛时间、地点、方法: 1、 训飞:2005年9月25日开始训飞从20公里、40公里、90公里、180公里四次训飞。 2、 预赛:2005年10月12日举行350公里福建省浦田市预赛。 3、 决赛:2005年10月下旬进行决赛,放飞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空距500公里,决赛日期另行通知。 4、 预、决赛如因恶劣天气须改期顺延,将提前通知鸽主。 5、 本棚采用德国戴斯特公司生产的“优必胜”牌电脑扫描计时报到系统,由电脑报到系统准确排列名次并及时公布获奖鸽足环及鸽主姓名。 6、 比赛有效时间:以第一羽归巢时间至次日19时正为有效时间。在有效时间内不足规定名额,剩下奖金给获奖鸽平分,四周天内因意外没有鸽子归巢时比赛宣布结束。所有奖金由进入决赛者平分。 四、 奖励方法及奖金分配: 1、 本届奖金基数为9万元,查棚时不足500羽按500羽计,550羽以下按500羽计,550羽以上按600羽计,按四舍五入依此类推。(每羽所收的60%,即180元计奖) 2、 预赛取前十名,发给奖状,前三名各奖奖杯壹座。 3、 决赛指定鸽,奖励前十名,前三名各奖奖杯壹座。 4、 决赛站前二十名加奖金牌各壹块(6克)。 5、 决赛取查棚总羽数的10%为奖励对象并排列名次发给奖状,前十名加奖杯各壹座。(详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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