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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鸣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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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规  程

主办单位: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
一、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参赛。
2. 国内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10年信鸽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5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中心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 参赛费用、 交鸽时间 、地点 、付款方式 
1. 每羽参赛鸽交费220元,其中交鸽时交饲养费60元。赛鸽交到本中心后,要隔离观察7天,7天内赛鸽没有任何问题,并且鸽友交纳饲养费后,赛鸽才能进入大棚进行开家及家飞。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及所有交鸽运费均由鸽主自理。
2. 9月10日150公里归巢时,在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中心进行逐羽扫描,届时按实际归巢羽数收取参赛费160元。参赛鸽主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中心将公布并出售,出售鸽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新鸽主,原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交鸽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6月20日,本中心鸽棚容纳赛鸽数量有限,决不涨棚(存棚不超过2500羽),如提前收够即提前结束。
4. 交鸽地点:明水县明水镇。凡交鸽50羽以上者,中心可上门收取。
5.汇款方式:农业银行 卡号:6228482660234431517   户名:肇彦夫
                  工商银行 卡号:6222020912001776505   户名:肇彦夫
                  邮储银行 卡号:6221882600083461356   户名:肇彦夫
                  信用联社 卡号:6212280006200032780   户名:肇彦夫
         注:汇款后必须用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中心,说明汇款人名、数额、银行名。
6. 为公平、公正,凡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比赛时由各地鸽友选派代表进行实地监督。
7.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交齐参赛费后,本中心出具的交款收据及鸽友汇款票据与本年度参赛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鸽友妥善保管,领取奖金及归巢鸽时必须持此进行。
三、 比赛项目、 时间 、施放地
1. 300公里预赛   2010年9月20日 地点: 吉林省松源市
2. 500公里决赛   2010年9月26日 地点: 吉林省双辽市
3. 500公里决赛设团体赛。
4. 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评二关鸽王。
5. 150公里训放、 200公里训放、 300公里预赛及500公里决赛设指定鸽赛。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本中心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届时网上通知鸽友。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总奖金32.75万元)
1. 300公里预赛:录取前20名,前5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至五名各1000元,第六至二十名各500元。
2.500公里决赛:录取前3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0元,亚军 10000元,季军 5000元,第四至二十名各2000元,第二十一至二百名各1000元,第二百零一至三百名各500元。
3.团体赛: 录取前5名, 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至五名各1000元。
4.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二关鸽王录取前5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至五名各1000元。
5. 指定鸽赛每站分50元组 100元组,各组取前5名,第一名各发奖杯一樽,奖金分配为:
第一名25% 第二名20% 第三名15% 第四至五名各10%。
6. 团体赛参赛办法:
(1)凡交鸽10--15羽为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超过10--15羽可另分为A、B、C、D组。交鸽时由鸽主编组,如鸽主不编组,本中心将按交鸽顺序以每组15羽自行编组,并在网上发布编组情况,网上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2)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鸽前30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在先者为胜。
五、 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 2010年10月4日举行获奖鸽发奖及拍卖会,预赛前五名、决赛及三关鸽王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起价决赛前三名为1000元,鸽王前三名为500元,其余为2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2. 拍卖会脱拍鸽鸽主凭票据及有效证件,交起拍价的40%领回。未获奖鸽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当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本中心视为放弃。
    注:外地鸽友如不能前来参加拍卖会,鸽友须提前汇款,后中心可按鸽主告知的形式将鸽子发回,如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中心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中心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六、 其他说明:
     1. 本中心的比赛、训放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行。
     2.本中心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器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4.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500公里其他上笼鸽均分。
     5.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6.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中心不做任何赔偿。
     7. 本规程解释权属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第   二   规   程


一.参赛条件
     本规程在第一规程基础上进行,凡遵照执行第一规程所规定的一切内容的赛鸽,均可参加。
二.参赛费用及付款方式
     每羽参赛鸽交参赛费400元,不再交纳饲养费,此款于交鸽时一次交齐,如果500公里决赛前丢失或死亡,本中心将参赛费全数退还,此时也可以自愿转至其他赛鸽名下,鸽友不存在任何损失。
三.比赛项目及奖励办法
(一)、以下以1000羽计算: 
1. 500公里决赛取前150名  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4---10名各5000元、11---50名各3000元,51---150名各1500元。
2. 500公里团体赛取前5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5名各2000元。
(二)、以下以1500羽计算:
1. 500公里决赛取前225名,前15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1850元、亚军21230元、季军10620元、4—15名各5176元、16—75名各3123元、76—225名各1562元。
2. 500公里团体赛取前8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2270元、亚军6136元、季军3682元、4—8名各2182元。
(三)、以下以2000羽计算:
1. 500公里决赛取前300名,前2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3700元、亚军22470元、季军11230元、4—20名各5253元、21—100名各3185元、101—300名各1592元。
2. 500公里团体赛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5450元、亚军7720元、季军4630元、4—10名各2310元。
*  团体赛每个团体参赛鸽羽数为5-10羽,
*  15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500公里设指定鸽赛
     指定鸽赛每站分200元组 400元组,各组取前5名,第一名各发奖杯一樽,奖金分配为:      
第一名25% 第二名20% 第三名15% 第四至五名各10%。
    注:因并非所有赛鸽都参加此项比赛,故此规程奖金总额及各赛事录取名额、奖励办法本中心以以上1000、1500、2000羽参赛鸽参加比赛计算,参赛鸽如不足1000羽,决赛录取名额为参赛鸽羽数的15%,高于1000羽不足1500羽,每增加4羽即增加一个录取名额,奖金标准按1500元发,高于1500羽不足2000羽,每增加4羽即增加一个录取名额,奖金标准按1562元发,高于2000羽每增加4羽即增加一个录取名额,奖金标准按1592元发。参加此项比赛的赛鸽如两个赛事均取得名次,即获得双份奖金,本中心不做任何提成,所交参赛费均用于奖金,余约3%用于制作精美奖杯。因本中心容纳赛鸽有限,为保证此项比赛得到成功进行,此规程公布之日起即开始报名,参加双项比赛的赛鸽优先收取,交鸽时环号一经确定,未丢失或死亡不得更改。届时上网公布。
四.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
1.   2010年10月4日举行获奖鸽发奖及拍卖会,决赛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起价前三名为2000元、第四至五名为1000元,其余为4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2. 拍卖会脱拍鸽鸽主凭票据及有效证件,交起拍价的40%领回。
3. 此项处理办法与第一规程产生矛盾处,以此为准。
五。此规程未定事宜,均以第一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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